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

金融-搶救金融股金管會暫緩二公報

《新聞評論:搶救金融股金管會暫緩二公報》
金融海嘯未平,金管會和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敲定,34號公報修訂版增加「銀行原始產生放款及應收款」,也要用公平價值提列呆帳損失的部分,延至民國100年元旦後再上路。34號公報目的是要以公平價值,評估金融業資產,亦即,將銀行業投資的資產,例如:次級房貸商品、股票等有價證券,列為資產減損評估範圍,但考量到放款和應收款在執行上的困難度,因此,先行排除適用,最早是預計自今年起適用,去年上半年又規劃在民國99年上路。
目前在全球金融風暴環境下,銀行放款呆帳風險明顯升溫,因34號公報修訂要將放款及應收帳款的評價列入,以目前的經濟環境來看,對銀行端的衝擊相當大,因此延後1年實施對銀行業而言是一大利多,不過儘管有此一利多,因目前銀行業普遍仍面臨淨利差下滑,造成淨利息收入減少的情況,而另一主要業務手續費收入也因財管業務的不佳而呈現衰退,在本業不佳而呆帳風險仍有持續升溫的壓力下,對銀行業看法仍建議中性看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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